可以欺騙中共警察嗎?

觀衆留言:

我不認為,用不正的行為去正別人,是「為宇宙中正的因素負責」。那是中共的做法。中共就是先把一個人冠以壞人的罪名,然後就可以用任何方式對待這樣的「壞人」。

在受到惡警迫害的時候,惡警就自然被冠以「壞人」之名,那麼就可以不必遵循真善忍,就可以用欺騙的方式對待「惡警」,因為他們是「壞人」,這就你的邏輯。這其實本質上是中共的邏輯,就是黨文化。

「真善忍」是沒有條件的,是任何時候、任何情形下都應遵從的法理。即使面對壞人也是一樣。

我個人也曾面對同樣的處境,當時警察讓我說出別人的名字,我告訴警察我不會說出別人。警察就把我綁在椅子上,用拳頭猛擊我的胸口。見我不說,又舉起椅子要砸我的頭,我看著舉著椅子的警察,平靜的告訴他們,我們的準則就是真善忍,雖然你們打了我,但我對你們也是無怨無恨,因為你們不了解我們,將來了解了就會明白。警察立刻放下了椅子,而且從此以後再也沒有碰過我一下,也沒有再讓我說出別人。

我個人認為,踐行「為宇宙中正的因素負責」這句話,是要用正的方式去做,而不是用來為自己不正的行為做辯解。帶著仇恨與爭鬥不但不是「為宇宙中正的因素負責」,反而是在助長不正的因素。

在我看來,這期所謂「為宇宙中正的因素負責」,也只是假彼之名,來為自己的不正做辯解。

發表公共言論難免會受到不同意見者的批評,這是common sense。應該早有心理準備。面對別人的批評,我認為可以給自己辯護,但如果想利用大法來證明自己,那就是不正的,是盜法。

我的回答:
警察立刻放下了椅子,而且從此以後再也沒有碰過我一下——但是他們碰了我很多下。如果你的下一句是「那是因爲你心不純」那也許中世紀用烙鐵或油鍋測試是否無罪的方法適合你。所以請別說「那是因爲你心不純」。

惡警就自然被冠以「壞人」之名——不是被「冠名」,是因爲他們在作惡事。也許那個人是好人、壞人、半好半壞的人。但事情是惡事。

是否應該用欺騙的應對強暴,從蘇格拉底到孔子都探討過此問題(「要盟,神不聽也」);「這其實本質上是中共的邏輯,就是黨文化。」——我不覺得孔子受了中共影響。你的結論下得太倉促。

欺騙還是太柔和了一些。讓我們探討殺戮。你我能在youtube交流,從根本上說,是因爲有人爲你我提供了保護——國內秩序、國外防衛。如果不是巴拉克着女裝與約納坦·内塔尼亚胡率衆喋血巴解總部,以色列國就沒有安全。我不僅認爲在當時的場景中欺騙是正確的,我認爲殺死對方、殺死整個專案組、殺死中南海所有中共黨酋也是正確的——下跪高舉雙手可免死、抓捕或殺死同夥可免死,但不能免於審判。

因此對於「正」和「不正」的看法,你我不同,儘管我們都自稱修煉法輪功。

想利用大法來證明自己,那就是不正的,是盜法。——在修煉中,每個人都是用自己對大法的理解實踐在具體現實中。這被你稱爲「利用大法來證明自己」、「是盜法」。按這個標準,人人都在盜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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