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覺得法輪功方面應對天安門自焚僞案,更好的方式是,首先表示對死者的深切哀悼,這一點非常重要;然後是就事實提出問題。我們當年的做法,一上來就激烈否認這些人是法輪功學員——對手貼標籤,我們撕標籤 。這樣做非常被動。二十二年來,我們做的主要的事情就是撕掉對手貼的標籤,這也許不應該是唯一的或者主要的做法。這樣做,等於是用對手的攻擊,caliberate(校準)我們的修煉實踐 。我們的修煉實踐,應當展現生命在修煉中的成長與繁茂。
二十二年來,這世界上說「法輪大法好」的,主要是我們自己——我們自己說自己好,說了二十二年。以至於坊間借用這種表達,有了「索尼大法好」、「刷機大法好」 ,令我哭笑不得。「四二五是道德豐碑」——將心比心,一般人不希望身邊有道德豐碑。你是道德豐碑,我怎麼過日常生活啊。人們希望有人能聽懂自己說什麼,理解自己的處境,知道人生路上有人和自己同行。如果再加上修煉實踐中的僵化做法,上述句子就成了固執的自我標榜。在山谷中大喊,你能聽到迴音;在世間這樣喊了二十二年,迴音都很少。